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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借力督察整改完善环保长效机制 |
(时间:2018-1-15 10:06:15) |
记者1月11日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意见后,汉中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项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并多次召开整改任务交办会、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级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已有12项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环保责任和压力逐级递减的现象,汉中市以留坝县生态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两山论”大学习、大讨论,组织开展“五个一”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一次中心组生态环保专题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做一次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各级党政主管领导上一次生态建设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具体负责环保工作的各级干部开展一次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理论考试,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两山论”的丰富内涵,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针对反馈的重点突出问题,汉中市从严从实抓紧整改: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六措并举,铁腕推进治霾“1+10+2”雷霆攻坚行动,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和“黄标车”整治等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全面落实“水十条”和河长制,加大汉江、嘉陵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水质安全;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入秦岭生态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先后排查各类采矿企业555个,关闭清理违法违规和无主矿山170个,责令33个矿山企业停产整治;深入开展11个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对保护区存在的18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企业334家,清理取缔178家;督促整改79个尾矿库安全隐患,设置7个危化品运输检查点,积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群众长期反映、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问题,全面回访,对症施策,及时解决,防止污染反弹或整治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汉中市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制定《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从严从快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法、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整改工作纳入县(区)、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管理范围。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期间,累计问责129人次。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完善问题,汉中市按照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每季度主动听取一次生态环保工作汇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将“五个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计划,使生态环保意识入脑入心。制定《汉中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方案(试行)》,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定为“三大攻坚战”之一,纳入汉中市追赶超越季度点评的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考核,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时,汉中市将环保宣传纳入县(区)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考核内容,有力促进了环保理念深入群众,从而使环保工作赢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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