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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乡县: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
(时间:2017-12-7 8:50:26) |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内乡县环保局采取严格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铁腕治污,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环保意识。借助新闻媒体及环境宣传日,对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努力提升大家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行能力。提请县政府下发了“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明确了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重点、方法措施及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业所承担的责任。要求环保部门对环保法律法规学深学透,在执法工作中能够做到运用法律条文准确、量罚措施得当、环保处罚到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需要。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由县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北部山区矿山整治、城市内河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烟花爆竹治理等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实行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关闭取缔、行政拘留等措施,出重拳,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共开展环保专项执法20多次,对20余家白灰窑、16家塑颗粒加工厂、70家石材加工厂等落后产能予以关闭,按照“四个到位”原则关闭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48家,对城区范围内3000余家散煤燃烧设施进行拆除,完成了90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注销了城区范围内92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同时做好环保后督查,检查已关闭的企业是否出现反弹,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该局与该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成立环保联动执法机制。法院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公安和环保部门建立案件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检察院和环保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环保局每月把环保处罚情况、申请法院执行情况等,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做到信息共享。同时,公、检、法、环保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保执法信息,会商重大环境案件,研究解决环境执法难点,形成对重大案件联合行动,联合查处机制,有效惩处环境污染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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