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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强化环保监督执纪 71人次被责任追究 |
(时间:2017-10-26 11:15:35) |
“前段时间,我们收到了中央和省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督导组移交的11个环保突出问题线索,市监察局经过调查,对案件中环保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了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我们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这是日前铜陵市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盛九江作出的重点强调。 此次学法活动,铜陵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受邀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我省《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专题辅导讲座。近三年来,铜陵市纪委常委会坚持常态化地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以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融入到日常工作和决策中去。 会议强调,当前铜陵市生态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行政监察的专责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从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 据悉,2017年以来,铜陵市纪委监察局围绕监督检查、协调联动和快查严处持续发力,不断强化对中央、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督查力度,先后制定出台《铜陵市突出环境问题督导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铜陵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中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对于顶风违纪、我行我素,造成严重环境损害、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对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从严从快进行问责。截至目前,已处理落实上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16件次,先后有6单位被通报批评、12单位被责令检查、责任追究71人次(其中5人受到政纪处分,22人被诫勉谈话,4人被责令书面检查,约谈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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