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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厅开展治理大气污染六项行动
(时间:2017-6-9 14:34:37)
  省环保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环境保护“治霾卫蓝”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我省将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冬季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半年行动等六项活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即日起至入冬,我省将清理整顿玻璃、水泥等行业,10月1日起排查供热锅炉等大气污染源。
  通知要求,即日起至11月15日,我省将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和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对火力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钢铁、水泥、金属冶炼、石油石化、有机化工、煤炭、垃圾焚烧等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水泥、玻璃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督查,重点督查小锅炉淘汰工作推进情况,燃煤质量管控情况等。积极进行重污染天气应对,细化管控措施、确定污染源排放限值,完善应急响应机制。10月1日起,出现较长时段重污染天气或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各级环保部门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月1日起,将开展冬季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半年行动。对工业企业、供热锅炉、三产商服等各类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7月1日至11月15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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