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清远市将力争实现水、大气、土壤、生态系统等综合管理。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清远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日前已通过专家评审,规划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重大产业和重点地区优化发展策略等方面的内容。 “十三五规划主要以城区为重点,涵盖各县(市、区),全市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将全部列入环境保护规划。”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远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具体到环境保护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重大产业和重点地区优化发展策略,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重点行动与重大工程规划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清远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出炉后,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意见收集,并邀请了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相关单位专家召开了评审会。 评审会上,专家组审阅了《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文本》等规划文件,认为该《规划》编制规范,编制依据充分,专题设置齐全,现状调查资料扎实,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对清远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好的指导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还对《规划》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工程落实保障措施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规划》将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正式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