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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环保局持续打击“低散乱”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时间:2017-3-14 9:32:32) |
记者昨天从桐乡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持续加大对“低散乱”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揪出多家环境违法企业。 近日,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梧桐街道的桐乡市阜新印花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中,但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加染色工艺并投入生产。增加的相关设备有绳状染色机、染缸、烘干机、脱水机。执法人员随即对环境违法情形拍照取证。 执法人员介绍,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此外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目前桐乡市环保局已对桐乡市阜新印花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违法项目停止建设。根据上述法律相关规定,将对该企业予以处罚。 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近日对位于桐乡市乌镇镇彭家的桐乡市乌镇逸帆印花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从事羊毛衫印花加工,2016年7月搬迁至现址并投入生产,投产至今未经过环保相关审批,擅自建设印花生产线10条、烘干机4台、蒸箱3台、洗衣机3台、脱水机2台、打浆机3台和生物质锅炉3台(每台0.5t/h)等生产设备,形成现有羊毛衫印花加工200件/日的生产能力。 执法人员表示,该企业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属于未批先建。桐乡市环保局已对桐乡市乌镇逸帆印花厂立案查处,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违法项目停止建设。同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予以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桐乡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既要做到服务桐乡实体经济的激情不变,同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减,以“零容忍”态度,持之以恒严厉打击非法“低散乱”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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