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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出台全国最严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制度
(时间:2017-2-23 10:10:01)

  近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的通知》,将于5月1日实施。大连市环保局称,它是《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全国最严的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制度出台。
  预警启动门槛降低
  新制度实施后,重污染日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降低,其中蓝色预警启动条件由“预报未来1天为重度污染日”调整为“预报未来1天为重度污染日,或预报未来一天内出现8小时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时段,且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后明显有利于减轻污染程度加剧的”。
  黄色预警启动条件由“预报未来1天为严重污染日”调整为“预报未来1天为严重污染日,或预报未来一天内出现爆表(AQI为500)情况,且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后明显有利于减轻污染程度加剧的”。该门槛降低意味我市强化在重污染日发生前提前预警,提前采取措施,应对空气污染过程,不再等待重污染日发生后,事后响应。
  据称,该举措将延缓重污染日形成过程或降低重污染污染程度,尤其是对预警为本地污染源为主的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效果更明显。
  各级响应措施前移、力度加大
  通过分析我市近年空气质量数据,启动橙色及红色预警的可能性小,为此《通知》前移和细化了各级应急响应措施,使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更严格具体。如新增5项蓝色预警响应的强制性措施,包括停止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停止除市政府重点工程外的所有项目土石方作业等强制措施,扭转了过去蓝色预警无强制措施应对的局面。
  同时,加大各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内容和力度,如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中增加除单双号限行外的所有措施,如重点排污单位减少30%以上污染物排放,严禁露天焚烧落叶及垃圾,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采取烧纸等落后祭祀方式、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
  实施清单化管理、管控更精准
  该《通知》明确对各项措施实施清单化管理,要求各职能部门提供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等,同时实施年度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发布,使得应急响应措施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
  如市环保局和市经信委要明确编制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名单,市建委编制施工工地清单,市城建局编制市内道路施工工地清单,市交通局编制其他道路施工工地清单,钻石湾、新机场及东港指挥部编制辖区工地清单,市国土房屋局编制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清单,市城建局编制全市道路湿保清单,市公安局编制交通管制重点区域。
  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确保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为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效果,《通知》明确监管要求,细化不同预警条件下职能部门对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等的检查频次及比例,响应级别越高,监督检查频次越高。如启动黄色预警时,要求市经信委对重点排污单位抽检比例不低于30%,启动橙色预警时不低于40%,启动红色预警时不低于50%,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能贯彻落实到位。
  新制度实施后,预警启动将更贴近实际空气污染情况,有助于我市应对空气污染过程,提升我市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执行效果,将有效减少我市重污染日天数并降低重污染日污染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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