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环保前沿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环保部首次公开发布空气恶化“十大”城市名单
(时间:2017-2-17 8:46:12)
  从现在开始,各地在发布空气质量“十差”以及“十优”城市名单的基础上,还要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进行排名。环保部今天要求各地要公开空气质量改善与恶化的“十大”城市名单。
  环保部今天公开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公开了为《方案》配发的通知。
  环保部在通知中说,推出城市空气质量变化排名,是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强化公众监督,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纳入城市空气质量变化排名的城市包括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则是根据这些城市半年度和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至于空气质量变化程度如何计算?环保部指出,要计算城市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排名则是根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如果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相同,则以并列计;如果城市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均已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则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程度排名。
  环保部强调,国家公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情况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程度相对较大的前10个城市名单和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前10个城市名单,当改善或恶化城市数量不足10个时,列出全部改善或恶化城市名单。在公布城市名单时,同时公布各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变化率。
  对于数据量不满足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的城市,环保部要求公布其数据缺失情况。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确保实现“十 
  7月18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到省环保厅调研。这是赵克志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观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展示,详细询问设备应用情况。   7月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