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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多措并举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
(时间:2016-7-21 8:50:36) |
田林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大排污企业监管。该县坚持每个月对劲达兴纸业、红枫淀粉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进行1次以上的执法检查,每季度对矿山企业、荔森纸业、星达工业公司、和平糖业等企业进行1次以上的执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了县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严格规范企业管理。该县今年以来共出动监察执法153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9份,对被投诉未批先建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关闭了8个机制炭厂和一个冶炼厂,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企业规范管理。 重视环保信访调处。该县将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环保工作重要内容,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明确要求一般案件必须在7天以内处结,重大案件必须在20天以内处结,实行定案、定人包干责任制,全程负责案件的处理、结案、回访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2件,已办结12件,处结率100%,目前,辖区内没有发生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和群众因环境问题越级上访的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该县除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外,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生态环境、绿色低碳生活及新《环保法》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努力营造认识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强化水源水质监测。该县建立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委托百色市环境监测站月月对县城水环境质量和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据悉,2016年上半年县城饮用水取水点及县区域交接断面水环境各项指标均达标,其中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水质保持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Ⅱ类标准,河流交接断面(即乐里河)水质保持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县城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 强化项目跟踪管理。该县加强对各类规划审核,依法开展本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严把环评审批、验收关,确保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今年1―6月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8件,其中报告表2个,登记表6个。项目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县内未发生任何投诉和上访事件,多次受到服务单位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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