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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督促环保部门整治河段污染 |
(时间:2016-6-12 9:10:39) |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积极开展行动,在张村河下游实施了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这项工程的推动,离不开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的有力监督。 今年1月,有群众向崂山区检察院反映称,张村河滨海大道到海尔路之间河段存在严重污染的问题。该院迅速联合环保部门,组织专人多次前往实地调查核实,发现张村河两岸共有百余处排水暗渠,用于排放雨水,但是由于张村河岸两侧大部分村庄尚未进行旧村改造,并聚集了大量的小企业、小作坊和三产加工厂房,生活、工业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生产排污大量汇集,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入河道,尤其在张村河滨海大道至海尔路段,污染严重影响水质,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在详细摸查污染情况后,崂山区检察院向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张村河两岸地下污水管网建设,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分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行动,在张村河下游实施了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共清淤河道117万立方,整理绿化用地62805平方米,完成了截污口改造、管道加固、景观绿化、挡墙砌筑等多项工程,有效解决了河流污染问题,实现了雨污分流。 自2015年5月青岛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以来,共办理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44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件,相关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件,2件已采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件14人,公安机关立案13件15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29件43人、提起公诉34件4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件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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