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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时间:2016-6-7 9:08:26) |
6月2日,环保部对外发布《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根据《公报》,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同时,2015年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55.43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亿吨,占97.1%,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溶解氧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58个,达标水源地占86.6%,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和氨氮。 “环境质量的改善是一个逐步的过程,我们既要看到过去一年的进步,更要积极应对未来的挑战。”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京津冀PM2.5年均浓度超标1.2倍 《公报》指出,338个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在19.2%~100%之间,平均为76.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 其中,空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引人关注。 根据《公报》,2015年,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2.9%-82.3%之间,平均为52.4%,比2014年上升9.6个百分点,比2013年上升14.9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7.6%,其中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7.1%、10.5%、6.8%和3.2%。 13个城市中,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2.3%,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68.4%。其次是O3和PM10,分别占17.2%和14.0%;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20倍),比2014年下降17.2%。 《公报》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 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3月以及10-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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