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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去年实施约谈5市16县政府负责人 |
(时间:2016-6-2 9:06:52) |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2015年该厅对9个超标断面实施了挂牌督办,对5市16个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实施了约谈。 发布会上,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董秀娟发布了《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环保系统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三条主线,科学务实,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2.8%、13.5%、18.9%、18.2%,四项污染物减排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改善22.4%、18.1%、36.6%、14.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目标。 山东省控重点河流在2010年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基础上,2015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了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董秀娟介绍说,2015年,山东134个例行监测河流断面中,除10个断流外,水质达到及优于Ⅲ类的61个,占49.2%; IV类的21个,占16.9%; V类的32个,占25.8%;劣V类的10个,占8.1%。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3.7毫克/升,同比下降2.0%;氨氮平均浓度0.91毫克/升,同比上升9.4%。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以一、二类海水为主。其中一类海水测点比例为39.0%,二类海水测点比例为53.7%,三类海水测点比例为7.3%,连续两年无四类海水测点。 “我们全面推广‘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打好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攻坚战。”董秀娟表示,按照 “2015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山东省环保厅坚持每月对全省水环境形势进行研究,每月对省控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情况进行通报,针对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现场督办、独立调查、重点督查、约谈、限批等一系列措施,打好“组合拳”,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治污责任。 对此,山东省环保厅先后组织对9个断面开展了独立调查,对部分长期超标断面的15个责任县(市、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了区域限批,对9个超标断面实施了挂牌督办,对5市16个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实施了约谈。 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在国家组织的2015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中,我省分别获得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实现了淮河、海河考核 ‘八连冠’和‘六连冠’”董秀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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