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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新环保法执法检查 |
(时间:2016-4-14 9:55:45) |
4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三级联动执法检查动员会。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的处罚力度,也增加了对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措施。会议指出,这次执法检查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将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实施、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起到推动作用。 本次执法检查将于4至9月份开展,采取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级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深入部门单位开展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贯彻实施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等。 其间,各级人大检查组将接受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搜集环境违法线索,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和政府报告,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意见。会议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工作,对存在的矛盾不回避,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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