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环保】河南省环保厅开展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察行动工作 |
(时间:2014-3-12 11:00:28) |
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后的督察工作,督促环境违法问题整改落实,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察行动。本次督察的主要内容: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对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对上级批转、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污染源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其他需要行政执法后督察的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要做到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积极制订具体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保证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更要强化执法,要把专项督察行动与清理过去的环境违法问题结合起来,与查处新出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环境监察执法规范结合起来,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整改进度缓慢的企业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其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执行环保政令、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宣传,既要充分展现环保部门打击环境违法问题的决心和采取的有力措施,又要对拒不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企业予以及时曝光,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次督察分两个阶段,3月1日至4月15日为地市自查阶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落实环境监察执法规范,对列入本次后督察的重点事项逐一开展督导检查,并认真填写《未整改到位环境违法企业情况汇总表》上报本级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月15日至4月30日为督察检查阶段,省环境监察总队将牵头,采取地市、省直管县(市)交叉互查的方式,对各地2013年以来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本次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察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的具体实施,提高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落实质量,督促环境违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省环保厅一名负责人指出。
|
|
|
|
推荐图片 |
 | 【环保】傅莹:雾霾已成中国城市标志性难题 | 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雾霾的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中国一些城市标志性的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另外, |
|
|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