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重污染天气应对成为对干部评价重要依据
1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从2014年起,内蒙古将在每年初对各盟市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今年内蒙古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列入考核各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日常防控措施、预警发布、响应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