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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环保部连续发布三个文件推进环评审批改革 |
(时间:2013-12-11 10:18:57) |
12月10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3号》, 下放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同时还配套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旨在加大环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环境保护部此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共25项,主要是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如分布式燃气发电、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同时,环境保护部将继续严格跨区域流域、环境影响重大、敏感复杂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保留这些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在建设项目环评日常管理中,“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弄虚作假等环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害了环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对突出环评违法行为,《通知》提出了处罚措施,对环评从业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资质;对建设项目未批已建成、未验已正式投产等突出违法行为提出“双移送”措施。对于“两高”等可能造成较大环境影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审批权限保持不变,不得层层下放。对于地方政府干预项目环评、不兑现环评承诺的,上一级环保部门要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采取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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