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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天津气象、环保局加强合作 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 |
(时间:2013-11-15 10:00:28) |
11月14日,天津市气象局与环境保护局签署《关于全面开展环境与气象合作的框架协议》,以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空气质量预报为重点,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合作与会商机制,提高应急联动响应能力,并联合推进重大规划协调和实施,推动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构建生态文明保障体系。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吴光亮、总工程师包景玲、市气象局副局长边海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框架协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与市气象局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建立日常联合会商机制、应急会商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并共同做好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培训和科普宣传等工作;二是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建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并强化专业人员技交叉培训,加强区域气候变化对水资源利用、生态安全、环境保护的影响评估;三是加强资源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换网络和信息共享业务平台,实现两部门在环境空气质量要素、气象与气候信息等监测和预测预报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共用;四是推进科技联合攻关。共同开展雾霾与天气气候之间相互影响机制的研究和雾霾对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的研究,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预警应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强化重大规划与重大工程的协调。在城市规划和有关环境保护、气象重大政策研究和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互相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协调好环境保护与气象发展的关系,切实发挥各自优势,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先关规划和重大工程的实施。 包景岭指出,协议的签订是环境保护和气象两部门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与中国气象局合作精神、深入实施美丽天津工作中相互支持、携手共进的重要举措,市气象局在此次合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在重污染天气会商、环境质量预报、信息共享、技术攻关等方面鼎力协作,为此次合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边海强调,市气象部门将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并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联合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加强资源信息共享,强化科技支撑攻关,为全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响应能力付出努力,将天津环保、气象两部门的合作工作做出亮点,得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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