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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浙江省宁波市5年否决1200个不合格项目 |
(时间:2013-10-25 9:45:34) |
宁波市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全面完成了节能减排目标。 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排污增量得到严格控制。宁波市建立了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积极实施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的“两评结合”环境决策咨询机制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替代制度。 近5年共否决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200多个,以减排指标倒逼污染排放企业,实现区域增产不增污。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严把高耗能产业准入关。 淘汰劣势企业,腾出排污空间。宁波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整治,全市共计关停小火电机组51.5万千瓦时,淘汰黏土砖瓦窑180座,淘汰炼钢、造纸、制革、印染等高耗能和高排放企业640余家。 全面推进减排工程,削减排污总量。“十一五”以来,宁波市共投资129亿元,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座,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06.5万吨/日,新增管网约1300公里。 宁波投资35亿元,完成了全市所有火电企业共计1266万千瓦机组脱硫工程建设,所有130蒸吨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建成炉外烟气脱硫系统或升级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此外,宁波市还投入322亿元,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3000余项,年节能能力61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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