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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辽宁省本溪市多措并举整治大气环境 |
(时间:2013-9-9 9:22:36) |
记者日前了解到,辽宁本溪市今年环保世界行宣传活动以“治理大气污染,实施蓝天工程”为主题展开。近年来,本溪市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卓有成效,并于2010年和2012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本溪市在治理重点污染源、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不忘细枝末节,对低空污染、汽车尾气等各个方面,对症下药、多措并举,有效地保证了空气质量。 在整治低空污染过程中,本溪市重新划定了126.8平方公里的烟控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并在烟控区内实施锅炉“拆小并大”、工业余热利用等集中供热措施,取缔了建成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113台,拆除各类烟囱130根。全市集中供热率达到了92%,城市气化率达到了93%。 同时,本溪市不断加大对汽车尾气污染的管理力度,投入资金建立了机动车“工况法”检车线。“十一五”以来,本溪机动车环检量共计22.16万台次,发放环保标识在90%以上,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效果明显。创建东明、北光、胜利三条“环保绿标路”,并成功创建辽宁省首个“环保绿标区”。此外,本溪借鉴北京、沈阳等大城市扬尘管理经验,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严格实行连续、密闭的施工围挡,在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铺装,保证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在城市绿化方面,本溪市自“十一五”以来先后购进道路机械化清扫车辆16台,加大了城市道路的清扫力度,全市绿化总投资达到2.64亿元,栽植树木130.3万株,新建绿地面积569.85万平方米,新建、改造38座公园,全面改善和保证了空气质量。 尤为重要的是,针对多年来工业区和居住区交接,企业大气污染严重的情况,本溪市搬迁了地工路区域163家工业企业进入到园区发展,腾空的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宜居民生工程;筹集60多亿元实施了大规模的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坚持棚改与新城区开发相结合的原则,累计拆迁360多万平方米,新建住宅550多万平方米,有近10万户30多万居民告别了低矮破旧的小平房,住进了宽敞洁净的楼房。此举不仅优化城市布局,还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2012年本溪市荣获了“中国低碳生态先进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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