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环保】整治农村环境建设美丽陕西 |
(时间:2013-8-19 10:08:51) |
李敬喜 根据陕西省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的安排部署,笔者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宝鸡市麟游县、陈仓区、扶风县、陇县、凤翔县5个县区18个乡镇、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题调研,进村入户实地查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效,重点围绕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了解群众所盼,倾听群众声音,为建设美丽陕西集思广益。 宝鸡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做法及惠民成效 2012年以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行动,通过召开现场专题会、印发《宝鸡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效措施,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喜人成绩。据统计,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投工投劳40万人次,清理垃圾堆、土堆、粪堆、柴草堆、沙石堆等5万多个,美化改造民居2000多户,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2座、垃圾收集台3000多座,配置垃圾运输车2500多辆,新增垃圾桶1.5万个,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个,新增绿化树木400多万株。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连霍高速两边村庄治理基本完成,村庄绿化建设完成年度递增任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成一批连片示范区域和亮点村,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全市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一)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坚持科学发展。宝鸡市从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到率先创建生态示范市、生态市,沿着从城市到农村的环保路线图,坚持“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合力攻坚、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生态创建相结合,走科学发展道路。 (二)党政总揽,合力推进,确保顺利实施。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把环保作为最大的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为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热潮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突出重点,探索创新,深化环境整治。按照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共同提高的工作思路,划定重点整治区域,突出村容村貌集中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庄绿化建设5项工作重点,着力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在村容村貌整治、村庄绿化建设方面,在全市所有村庄开展集中整治和建设,加快推进绿化和“一池、三清、四改”。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方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以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渭河流域区域水质为重点,建设村庄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推广清洁养殖和养殖业污染物综合利用,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 (四)实施项目,示范带动,提高整治水平。一是积极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宝鸡市9个县区列入连片整治范围,计划3年完成46个镇(涉农街道办)421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争取中央和省级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4485万元,市政府落实配套资金408万元,将在9个县区14个镇8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前,按照实施方案基本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工程。同时,对没有列入全省示范区域的县区,市政府安排2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二是实施中央和省级201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项目资金1270万元,在全市11个县区28个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6个,惠及96个村28万人。 (五)生态创建,巩固提升,改善环境质量。全市11个县区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通过本级人大的审议,正在积极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启动国家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了规划编制论证稿,修订印发《宝鸡市市级生态镇、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在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镇村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创建19个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县、17个省级生态镇,64个市级生态镇、235个市级生态村,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以奖代补”资金600多万元。 调研中了解到的几个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领导和群众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为只是突击打扫环境卫生,美化亮化绿化,没有从改善提高农村和农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这个根本上去开展工作,导致这项工作在有些地方出现反复抓、抓反复的现象。 二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地方群众没有发挥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一些村庄“等、靠、要”思想严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基础条件差,农民生产生活方式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彻底扭转,一些村庄在整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三是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有的地方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统一规划、全面开展、整体推进上组织协调比较困难。有的地方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阶段性工作任务来抓,重整治、轻管理,导致不同程度出现反弹现象。有的地方没有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或者考核权重不足,或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 四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中央和省级均建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但中央和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有限,仅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内容,而省市以下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改善农村环境的现实需要。同时,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尚未落实运行维护费用,加之管理不到位,致使部分污染治理设施闲置,没有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五是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宝鸡市、县两级环保工作机构队伍规模偏小,有些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镇村基本没有专门环保机构,传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技术力量不能适应农村环保工作需要。 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几点启示 (一)落实农村环保责任。要把农村环保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工作机制,落实环境质量政府负责制、环境保护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制以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二)加强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充实市、县环保部门工作力量,设立专门的农村环保机构,更好地发挥对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职能。乡镇政府应明确分管环境保护的领导并逐步建立环保监察员制度,指导、协调镇村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村民参与环保工作,把环保工作职责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建立乡镇环保办和村组环保监督员制度,把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 (三)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各级政府应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和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重点河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改厕、粪便处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示范创建;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各部门资金捆绑使用、社会力量参与、群众自愿出资的投融资渠道。 (四)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要以“一集中、两卫池、三绿化、四清洁、五改造、十好户”为主要内容,在五星村全面执行环境整治达标活动,通过“以奖促治”方式,对先进典型实行重奖,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继续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多级联动,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示范引导,提高整体水平。 (五)加强农村环境文化建设。采用文化墙、环保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及科普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实用环保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关心并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去,推动农村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