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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确定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 |
| (时间:2013-7-17 10:41:29) |
省环保厅制定了2013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计划,确定了今年六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系统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一是加强现场端安装验收。2013年10月底前全部按照规范完成安装验收工作。二是加强现场端运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5%以上。三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监查,对存在问题从严处罚;对协助排污单位违法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供应商、运营商要清理出陕西市场,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 二、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一是规范开展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考核,严格合格标志发放,建立档案资料。二是环保部门及时将监督考核结果告知相关企业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各地要加强监测数据的应用。优先在环境执法、排污收费、总量核算等方面使用有效性自动监测数据,提高数据的使用率。 三、大力推进国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一是督促国控企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测。二是督促和鼓励国控企业利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三是明确监测结果公布时限,确保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四、加强污染源监控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监控中心的规范性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存储和信息共享利用。二是加强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确保监控中心与现场端运行联网率和数据传输率达到国家要求。三是继续做好全省监控中心平台的升级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监控中心平台使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五、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质量分析。一是严格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建立完整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和监测数据库。二是定期发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并确保公布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以上。三是定期分析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估总量减排工作成效。 六、积极推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性监测工作。一是大力推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加快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地级以上城市全面使用简易工况法检测,到2015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检验率应达到80%以上。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和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机构间的比对实验。也可以采用遥感、目测等方法筛选高排放车辆,进行道路抽测。三是强化监督性抽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线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抽测比例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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