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环保】环保部门加强灾区辐射安全监管 |
(时间:2013-5-6 9:29:29) |
4月27日,省环保厅发出《关于加强“4·20”芦山地震灾区医疗机构临时放射性诊疗场所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加强辐射安全监管,防止辐射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灾区医疗机构在临时场所开展放射性诊疗活动时,临时III类医用射线装置机房应建在相对偏僻的位置,地面建(构)筑物尽可能独立,并将候诊区与拍片区分开设置,使候诊伤(病)人员远离拍片区域。在操作室与拍片室之间须安装3毫米铅当量的铅玻璃和铅门,防止医技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有条件的临时场所射线装置机房,应采用370毫米厚实心砖墙;无条件的,须在拍片室周围设置防护距离为10米以上的红色警戒线。应严格制订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
|
|
推荐图片 |
 | 【环保】环境保护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合 |
7月16日,环境保护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山西太原签署《共同推进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山西省省长王君分别在协 |
|
|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