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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
(时间:2017-12-26 9:07:57) |
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25日上午9时,内蒙古环保厅召开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座谈会。 按照环保部、住建部《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各地要把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作为“公众开放的重要内容”,旨在有效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的环保素养和意识,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公众真正成为监督企业污染排放的主体。 会上,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辛辛板污水处理厂、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就本单位开展、筹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做了介绍,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同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了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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