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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十家企业环保违法受处罚 |
(时间:2017-3-14 9:59:04) |
近日,我市环保部门严厉查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餐饮业超标排放油烟等环境违法行为,对10家企业的环保违法案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青岛金宝昕砼业有限公司对厂区堆放的渣土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青岛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6万元。 杨加富开办的崂山区塑料颗粒加工厂涉嫌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6万元。 蔡香英经营的金属件表面处理加工点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废酸液,胶州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同时依法就该加工点负责人蔡香英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移交至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李沧区渔悦非尝想吃餐馆涉嫌油烟无组织排放,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李沧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4万元。 青岛泰和隆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扩建提纯生产车间并建成投产,青岛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75万元。 胶南祥贵山石料厂涉嫌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胶南祥贵山石料厂涉嫌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76万元。 胡丽虹经营的青岛市崂山区千工祥木业专营店涉嫌违反在城市建成区以外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垃圾,崂山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万元。 市南区缪缪咖啡吧涉嫌在室内使用的音响器材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市南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0.2万元。 青岛笑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从事豆制品的生产加工,被城阳环保分局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后仍拒不执行,城阳环保分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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