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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基层医疗机构当心9条红线
(时间:2020-3-30 8:52:22)
   今年2月底,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在地方上,已经全面展开!
   从近况来看,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展开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有不少医疗机构因为处置不规范被罚,基层医师公社结合近期整治重点,基层医疗机构千万别碰这9条红线。
   一、医疗废物未分类放置
   常见问题包括:针头浸泡在非锐器盒、锐器盒里存放其他医疗废物、锐器盒里放袋子反复使用、张贴标识不正确等。
   正确分类方法见下图
   二、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点不符合要求
   医疗废物暂存间外应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室内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及防儿童接触的安全措施。
   三、医疗废物专用袋滥用或不符合要求
   包装材料不符合要求(太薄、无标识或标识不对、未使用锐器盒、垃圾桶无盖)。
   感染性病人的医疗废物为隔离传染病病人(血源性)——双层黄口袋;生活垃圾视为隔离传染病病人生活垃圾—   —单层黄口袋。
   各类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方案上要求直接放入双层黄口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最好高压后出科。普通的大小便标本可直接倒入厕所,盛放容器放入黄口袋。
   四、病理性、损伤性废物管理不规范,锐器盒盛放过满
   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物和利器盒的3/4体积左右时,就应当封闭转移,并做好登记。
   五、医疗卫生机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交接记录不全,无重量、种类、交接人员签名或签名不真实;时间超2天(诊所、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院内科室与暂存点,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台账不符。
   应当留存的工作记录或台账包括:相应规章制度、人员培训记录、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暂存点定期消毒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与生活垃圾混放
   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七、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处理医疗废物
   在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如需自行处理医疗废物,必须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环保部门申请。同时遵守三个原则: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2、除高分子塑料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八、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
   在国家文件中也提到,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是今年打击重点,一定要注意。
   九、使用的消毒产品未索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切记,只要涉及和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协议的行为,一定要向对方索取真实的企业资质。
   这是基层医师公社根据平时执法部门检查、处罚重点整理的九大雷区,大家千万记得规避。平日除了加强自身临床知识以外,还要多关注国家医疗政策的动态变化,做到与时俱进、避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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