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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逐步推行其他垃圾使用专用袋,厨余垃圾清运时间或作限制 |
(时间:2019-10-31 10:17:16) |
深圳拟逐步推行其他垃圾使用专用垃圾投放,市人大常委会10月29日审议修改后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增规定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因存在争议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另规定厨余垃圾清运时间限制。 鼓励网络交易平台对客户简化包装的行为设置积分奖励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为方便居民通过信息化渠道,及时查询了解分类标准、正确的分类投放方式,搜索附近的分类投放点,预约上门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实时监督,《草案修改一稿》规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平台,提供预约收运、便捷查询、信息发布、咨询等服务。 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能够促进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习惯,《草案修改一稿》除对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外,还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消费者和商户简化包装物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行为设置积分奖励,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盆栽植物应当按照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 调研中有意见提出,年花年桔由盆、泥土和花卉几部分组成,不宜简单归为可回收物。经研究,《草案修改一稿》不再将年花年桔列入具体类别,而是专门规定了年花年桔的投放方式,将年花年桔的分类投放规范化、法定化,为更好地开展年花年桔统一收集、处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为了解决日常废弃的盆栽植物的分类投放问题,《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日常废弃的盆栽植物应当按照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预约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搬运”。 为了进一步规范家庭产生的废弃药品的处理,《草案修改一稿》将废弃的药品、药具等列入“有害垃圾”。并新增规定,废弃的药品、药具应当拆除包装物并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通过政府定额配发、市民自主购买等方式获得专用垃圾袋 为了便于分辨识别投放的生活垃圾,并配合政府逐步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借鉴台湾等地区的做法,《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逐步推行其他垃圾使用专用垃圾投放”,通过政府定额配发、市民自主购买等方式获得统一标准、颜色和标识的其他垃圾专用垃圾袋,促进市民减少产生生活垃圾,养成精准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分类投放点因存在争议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协调确定 在调研过程中,有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住宅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设置存在较大争议,难以确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可能因此受到处罚。经研究,《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因存在争议无法确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体现了政府推动的原则,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按照约定即时收集、运输,或转移至暂存点密闭存放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规定厨余垃圾在二十四小时内清运的时限过于宽松,厨余垃圾存放时间过长产生的气味将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草案修改一稿》规定,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按照运输经营协议约定即时收集、运输;或者转移至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点密闭存放,并按照运输经营协议约定及时收集、运输。 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商务部门应当会同主管部门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等。 组织物管安排督导员的,应当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 另外,对快递行业、外卖经营者进行规范,减少快递、外卖包装物的产生,并对快递、外卖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十分必要。《草案修改一稿》新增规定,引导和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货运、快递等企业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协同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包装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设置积分奖励,引导简化包装物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草案修改一稿》分别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安排督导员的,应当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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