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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先分后“混” 安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这样做 |
(时间:2019-10-28 8:51:01) |
10月25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国家级试点城市,合肥将在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该项工作全国第一批国家级试点城市46个。 垃圾分类列出四个时间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赵馨群在发布会上表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徽列出4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 赵馨群介绍,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2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加大执法严防先分后“混” 该《实施方案》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4个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 “老百姓有个疑问,就是垃圾分类投放后,收运过程中会不会又混在一起了?”对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桂和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先“分”后“混”。 吴桂和进一步介绍,结合安徽实际,把生活垃圾分四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部分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三分法。垃圾从投放到收运、处理,都要严格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具体到分类收运,实行包括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实行分类收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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