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固废治理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合肥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新规 垃圾不分类将影响个人征信
(时间:2019-3-19 9:37:43)
   国家机关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用记录制度……15日起施行的《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一系列规定。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适用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据合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垃圾减量人人有责。在源头减量方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与此同时,该办法提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供销等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合肥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告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此外,垃圾不分类将影响个人征信。该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用记录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按照规定予以惩戒。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让临沂山青水 
   ——“中国垃圾发电万里行”第10站采访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     “人人都说沂蒙山好,青山绿水多好看……”诞生于山东省临沂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