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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网融合”力破垃圾围城
(时间:2018-1-5 10:33:04)

  比起并不经常逗留的雾霾,对于都市中生活的普通人来说,另一个不被重视却日益严重的问题是——垃圾围城。
  据统计,全世界城市生活垃圾的年产生增长速度高达8.42%。因此,垃圾处理如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垃圾分类,则是垃圾处理问题的首要环节,其中又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为重中之重。
  2018年1月2日,住建部印发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底前,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
  而就在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施行。
  作为一所常住人口1400多万的城市,广州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2.5万吨,“一埋了之”已经不可持续。如何创新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垃圾分类,已成为这个大都市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垃圾分类的长期“战役”
  对广州来说,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战役”。
  从1998年开始,广州按照“先开放、后规范;先试验、后推广,逐步普及”的思路,进行垃圾分类的探索。
  2000年6月,广州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2015年,广州又入选26个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 
   然而,垃圾分类的推进仍然存在困难,其难点在于未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可以把各方动员起来的体系。
  2014年,人民日报曾经撰写过一篇文章,称确定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已经过去了14年,但收效并不明显。
  简单的说,垃圾分类收集面临三大难题:首先可回收物的价格较低,又常常不能马上处理,使居民积极性不高;其次,未能做好中后端管理,环卫处理上很多时候仍然进行混倒;再次,垃圾分类的法律依据不够,到2014年为止也尚未能对个人开出一张罚单。
  面临这些难题,广州怎么办?做好垃圾分类收集的关键,需要在前端、中端和后端都做好配套。
  对此,广州开始进行制度创新,开创性的打造出一个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网和再生资源回收网跨网的“两网融合”体系。
  垃圾分类收集的一个关键,是其中的低值可回收物。数据统计,我国年产生活垃圾约为1.5亿吨,其中27%可回收部分,基本上由拾荒人员和市场化企业提前收回。余下的73%的生活垃圾中,有40%为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废木材、废塑料等)。
  由于处理能力、设施条件有限,同时还有运输成本大,回报率低等原因,这些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率非常低。
  对此,从2014年开始,广州在越秀、海珠、荔湾、白云、花都、增城等区开展了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工作对接,由供销合作社或企业进行市场化收购,利用城市管理运输系统运输低值可回收物,费用由回收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
  换句话说,原本孤立的城管部门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网和供销社系统的再生资源回收网,通过跨网协作,实现了“两网融合”。 
  以越秀区为例,从2014年开始在全区建立了24个废旧玻璃回收点,回收周边市民和餐饮企业的废旧玻璃,由环卫工人按照玻璃处理厂的要求进行分拣,再以4分的差价卖给玻璃厂。为解决玻璃处理厂运力不足的问题,越秀城管部门调配自有车队将收集到了玻璃运到玻璃处理厂,进行粉粹再造。
  记者在走访垃圾回收点时,越秀区白云街玻璃回收点负责人袁师傅告诉记者,白云街有两个废玻璃回收点,他所在的这个点,多的时候每天能收到1吨多的废玻璃。“废玻璃装满了给打电话城管局运输中心,就会有专人过来运输。”
  据记者了解,这种模式让越秀区每月垃圾减量达到350吨,而节省下来的垃圾处理费用,一方面可以补贴环卫支出和回馈卖废旧玻璃的居民,同时玻璃厂也获得了良好的原材料。
  荔湾区城管局垃圾分类环卫科管理人员柯珊珊告诉记者,荔湾区的低值可回收物,在“政企合作”的模式下已经有一个很成熟的线路。
  记者来到位于荔湾区西村街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的低值可回收物处理中心,该中心管理人员刘大姐告诉记者,每天,该中心大概能收集5吨废旧木材和2吨废旧玻璃。
  而这个低值可回收物处理中心是由西村街分类促进中心负责管理的。西村街分类促进中心项目主管蓝亮对记者指出,分类促进中心直接和回收企业对接合作,当废旧玻璃和废旧木材达到一定量时,就会通知回收企业过来回收。
  “对于处理中心而言,这种模式需要形成规模,因为一两个街道的可回收垃圾量比较少,比如一个街道一天能回收2吨多的木材,十个街道一天能回收25吨的木材。当规模越大,能提供给回收企业的资源越多,回收企业自然更愿意合作。”广州市分类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静山对记者表示。
  据荔湾区西村街垃圾分类促进中心数据统计,西村街现在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为48吨,目前已分类分拣出可回收厨余垃圾3.9吨及低值可回收物3.1吨,减少了送去填埋或焚烧的垃圾数量,日均减量7.86吨,实现垃圾减量15%。
  垃圾分类逐步法治化
  除了“两网融合”,广州在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上也进行了多种探索。
  2014年,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从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明确分类投放收运的行为准则和设施标准、确定生活垃圾收费计价标准、规范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规定、加强对特殊垃圾处理的专门规定、将相关管理规定的使用范围由市区向农村延伸等六大方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2015年,广州在原有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全面修订,实施新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将广州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目标、原则、要求、方法、义务与权利以及管理全过程加以规范。
  刚刚获得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条例》,则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二)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并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的单位和个人设定法律责任。其中,单位如果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可能被处五千元到五万元的罚款。 
   “广州垃圾分类做了很多年,在全国也算是排头兵,虽然也有一些效果,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现在已经到了要有一些刚性的手段去约束的时候。立法强制垃圾分类,可以说是非常大的突破。但有了法律的支持以后,还要加强执法和监管,这样才不会让法律变成一纸空文。”1月3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韩志鹏指出,就垃圾分类来说,居民支持率较高。“但现在居民有一些疑虑,如果我分类的东西,有关部门和单位没有处理好,他们又怎么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约束呢?所以不单是在垃圾分类的前端有法律的约束,在中端的运输和终端的处理上,也应该有相关的法律进行监督和约束。”
  不仅仅在广州,从全国来看,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制定也在逐步推进。
  2017年3月18日,《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7年11月30日,住建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指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46个城市均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其中12个城市已有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有24个城市已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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