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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有害垃圾”能回收吗? |
(时间:2014-1-16 16:09:15) |
1月14日上午,在议题为“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南京”的专题议政会上,来自共青团、青联、妇联组等68名代表,直接和南京市城管局、民政局、体育局等7个部门的领导面对面。设立“毒垃圾”的“兑换点”,给予市民奖励;“广场舞”扰民,有关部门怎么引导做到舞出文明……面对委员的发问和建议,各部门领导现场“领”了和自己有关的问题,给出回应。 委员发问: 垃圾我家分类了,为何运送却不分类? “垃圾分类,不少市民在家里已经开始认真做了。”南京市政协委员周洁说,南京每天产生近6000吨垃圾,三个垃圾填埋场即将饱和,垃圾分类这项工作非常重要。有市民发现,自己在家里把垃圾分类了,也按照要求把垃圾放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里了,可是在运输过程中,垃圾还是混在一起。 “如果终端暂时不具备条件,还不能有效地进行分类处理,就应该说清楚。”周洁说,习惯很重要,别伤了正认真做垃圾分类的市民的心。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可以对垃圾不分类开罚单,周洁认为这种方法并不妥当,“实施也比较困难,我觉得通过鼓励和奖励的引导会更加有效。”他说,以前也开展过拿家里的废旧报纸、各种瓶瓶罐罐,去换取一定价值的日用品。但是,现在很多废品收购站早就提供类似这样的服务,政府再推,意义不大。他认为,针对一些有害的垃圾,比如废旧电池等,可以有类似的奖励手段,这样可以将有害垃圾单独“隔离”。 局长回应: 试点垃圾分类确实存在缺陷 南京市城管局局长许卫宁:南京是在2012年逐步试点实施垃圾分类的,目前确实存在缺陷,有些手段相对落后。南京每天的垃圾产生量在6千吨左右,现在处理能力才4千吨,下一步会加大建设步伐,特别是垃圾环保产业园加快建设步伐。从目前来看,今年的7月底,江南产业园的垃圾焚烧厂和江北产业园的焚烧厂有望投用。建设到位了,垃圾处理的终端得到改善,也需要市民配合在源头做好分类。除了各种宣传手段,会加大奖励,来鼓励市民做好垃圾分类,特别是委员提到的“有害垃圾”回收是个很好的点子,考虑在社区多建立一些这样的回收点,来方便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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