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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阻止国外电子垃圾涌入我国的四点建议 |
(时间:2013-12-16 10:52:14) |
电子垃圾(Electronic Waste)又称电子废弃物,包括各种废旧电脑、通信设备、家用电器,以及被淘汰的精密电子仪器仪表等。其突出特点是数量多、形式新、危害大、价值高、不易降解、难以回收等。电子垃圾已成为继化工、冶金、造纸、印染等废弃物污染后新的一类重要环境污染物。更令人担忧的是,电子垃圾还在以每年4000万吨的速度增长,而且80%出口至亚洲,其中又有90%进入中国,即我国每年要容纳全球约70%的电子垃圾。 目前,全球电子垃圾已经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发达国家以各种手段将电子垃圾倾倒入发展中国家,从电子垃圾中提炼出来的贵金属再重新流入发达国家,而留给发展中国家的则是日益增加的环境污染危害。当前,采取果断措施全力阻止国外电子垃圾大量涌入我国已刻不容缓。 一、我国日渐沦为世界电子垃圾场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剧,我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不断加快,环境问题就带有了浓厚的世界性特征。一方面,“中国制造”的一些产品源源不断地输入世界各国,而生产这些产品所产生的垃圾却留在中国,我国渐渐演变成“世界垃圾场”。另一方面,我国也成为发达国家垃圾的主要倾泄地,“洋垃圾”的大量涌入加剧了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危害,对危险废弃物的堆放、拆解、处置等过程严重污染了我国的水质、大气、耕地,并危及民众的健康和安全,使得我国原本就十分严重的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一)发达国家向我国直接出口的电子垃圾总量不断扩大 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目前全世界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正以18%的速度增长。而全球每年产生4000万吨的电子垃圾中,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其主要来源地。有关数据显示,美国收集的电子废弃物50%—80%在本国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装进集装箱运到了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与美国类似,欧洲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及日本、韩国也将大量电子垃圾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我国电子垃圾进口增长速度提高很快,每年从发达国家进口约200多万吨电子垃圾。广东汕头贵屿镇因拆解废旧电子产品及其环境污染问题而“闻名于世”,被称为全世界最大的电子垃圾城。目前,国内电子垃圾场正逐渐从广东快速蔓延至湖南、浙江、上海、天津、福建、山东等地区。 (二)发达国家通过投资等方式向我国转移有害技术、工艺和设备 改革开放以来,有些外商将已被国外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及相应技术和设备,通过投资方式转移到中国。甚至有些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就从事危险废物的进口、加工、处置,或以资源再生利用的名义(如资源再生公司),在我国境内直接从事进口危险废物的翻新、拆解、加工等业务,比如拆解、加工废旧塑料、废旧电器等,这类投资实质上是有毒废弃物越境转移的一种方式,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挽回的破坏。2011年,30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的《2010 IT品牌供应链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显示,苹果、三星、惠普等外资IT企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异常突出,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有大量生产印刷线路板的外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给当地河流、土壤和近海造成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另外一项由原国家环保总局进行的土壤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遭到了重金属污染,而且其中有10%属于严重超标。 (三)国内电子废弃物数量呈快速攀升态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合计17.7亿台,其中电视机约5.2亿台,电冰箱约3亿台,洗衣机约3.2亿台,空调器约3.3亿台,计算机约3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此外,近年来我国手机消费量激增,每年大约有7000万部手机被淘汰,加上手机附件和电池,每年所产生的电子垃圾在40万吨左右。到2020年,我国废旧电脑量将比2007年翻一番到两番,废弃手机量将增长7倍。另外,中国的电子垃圾总产量预计将从2010年的230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560万吨。根据联合国环境署发布的报告,我国现在每年产生的电子废弃物仅次于美国(后者每年产生约300万吨电子废弃物),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子废弃物制造国。 二、国外电子垃圾为何大量流向中国 (一)高昂的处理成本,推动发达国家向外输出电子垃圾 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倾倒电子垃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处理电子垃圾的人工成本和技术成本高昂。尽管电子废物里含有大量的金、银等贵重金属,回收价值非常高,但其毒副作用也相当大。同时,西方国家环保要求普遍较高。据悉,发达国家处理垃圾的费用,每吨高达约400至1000美元。美国的相关政策就一直限制电子废弃物在其本土处理,且其处理技术并不发达(世界上5个能最少释放二恶英的铜和贵金属没有一个在美国生产,且美国甚至到现在还没有阴极管玻璃熔窖)。因此,在美国,企业回收电子废物进行处理不仅不能赚钱,而且还可能贴钱,电子废弃物在美国成为“鸡肋”。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促使其将电子废弃物出口到人工成本相对低廉、环保要求不高的发展中国家。 (二)全球已形成灰色产业链,巨大利益驱动电子垃圾流入我国 目前,全球围绕电子废弃物已经成立了庞大而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上,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经济发展而有意转移污染,将环境风险转嫁给发展中国家,其目的是不想让环境保护成为束缚自身经济发展的枷锁。与此同时,面对日益上涨的资源及原材料价格,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试图通过进口电子废弃物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取所需资源,各地方政府也可从中获得一定的财政收入并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例如,在全球最大的电子垃圾城广东贵屿镇,人口还不足20万的小镇,37.5%的人口在3200多家企业和家庭作坊中从事电子垃圾回收。仅2010年,全镇废旧电子电器等回收加工利用就达220万吨,行业产值达到了50亿元。正是这种经济上的短视行为导致他们全然不顾进口电子垃圾对本土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 (三)《巴塞尔公约》存在重大漏洞,导致其作用发挥极其有限 《巴塞尔公约》是国际公认的管制跨境运送及处置危险废物的国际协议。然而,不胜枚举的先天不足致使《巴塞尔公约》的抵御作用大打折扣,甚至被一些法学界人士称为“不充分的国际法律规范”。一方面,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电子废弃物产生国和出口国——美国并不在《巴塞尔公约》缔约国之列。另一方面,公约本身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纰漏。比如,至今仍无法为危险废弃物做出清晰定义、很多条款还存在用词模糊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即使是一些《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或地区,也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漠视公约中规定的义务或在当地相关法律上出现重大漏洞。 三、对策与建议 面对不断涌入的电子垃圾给我国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我国必须从法律制度建设、经济发展思路与战略调整、电子废弃物体系化管理,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主要方面着手,积极行动,采取多管齐下的强力应对措施,全力阻止国外电子垃圾的大量涌入。 (一)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在相关立法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比较完备的立法机制,构建完善的电子废弃物管理法律体系。目前,应考虑建立和完善控制电子废弃物跨境转移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对电子废弃物的进口和进口者责任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定,对本国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以“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在对电子废弃物污染的救济方式上,可引入具体的诉讼制度,让更多公众参与防治污染。在执法与管理层面上,完善相关执法管理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控制国外电子废弃物的流入。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 我国应抓住当前全球产业体系调整的机遇,加快促进产业价值链提升,将当前出口导向型和资源依赖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扩大内需型与技术支柱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减少原材料及资源类产品的出口。要把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国创造”,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将“资源—产品—废弃物”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发展模式,加强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降低国内资源的流失,提升资源利用率。在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方面,应大力研发新型可循环利用的绿色材料;在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等过程中,实施“绿色工程”,争取从源头上消灭或控制电子废弃物,使源头污染对人类健康及环境的危害最小化,从而减少电子废弃物的危害。 (三)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处理电子垃圾的技术工艺水平 针对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不够完善、回收利用率低,以及电子垃圾处理仍然以家庭手工作坊或技术水平低的小型工厂为主等突出问题,完善我国的电子废弃物回收渠道,促进其统一回收。应着手建立布局合理的电子垃圾回收中心,形成对电子垃圾收集、储存、处理以及循环利用的科学运行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要不断提升电子垃圾处理技术工艺水平,大力扶植相关的大型专业性强且技术先进的回收处理工厂。鼓励企业充分回收利用本国的电子废弃物,有效减少外国电子废弃物的进口量。 (四)加强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合作,积极订立有关协定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相关国家签订专门的双边协定,或在双边协定中加入相关条款限制电子废弃物贸易。例如,由于美国至今尚未批准加入《巴塞尔公约》,可以考虑尽早与美国签订关于危险废弃物的进出口协定。重点加强我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以集体的力量共同应对发达国家制定的不合理条款,使国际规则的制定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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