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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汕头市卫生部门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 |
(时间:2013-7-31 10:52:36) |
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记者近日从汕头市卫生部门获悉,近期我市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地毯式检查,并组织稽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未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有医疗废物流失的情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除个别边远地区因交通原因医疗废物无法集中处置,而按规定在当地进行毁形消毒、焚烧或消毒后集中填埋等处理外,其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按规定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市特种废弃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同时,我市每年都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使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此外,我市积极完善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拟借鉴上海等先进城市的经验,报请市政府审定一家废品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全市医疗机构使用过的输液瓶以及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等废品,回收后交由不用于原用途或食用包装的、固定的废品加工利用企业进行再利用,从而减少多渠道回收导致不规范处置的事情发生,减轻医疗废物处置压力,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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