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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电子垃圾可借鉴国外经验 |
(时间:2013-5-24 10:19:18) |
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来临,大量家用电器超期使用和废旧电器任意处置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面对一个前所未有的电子产品报废高峰期,我们该如何应对? 电子垃圾也叫电子废弃物,说白了就是被废弃不再使用的电器或电子设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电子垃圾产生的速度十分惊人。据统计,全球每年产生上千万吨电脑、手机、打印机等电子垃圾,其中70%以上通过各种灰色渠道进入我国。与此同时,国内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已高达230万吨,仅次于美国的300万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生产国。 其实,电子垃圾并不可怕,有此人甚至称其为都市矿藏。如果处理得当,完全能变废为宝,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电子垃圾在回收及综合利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污染环境和损害人体健康的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电子垃圾回收中,有资质的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不敌回收废品的街头小贩,造成回收技术水平低,方法简单粗放,污染严重。 立法不完善是我国电子垃圾回收利用问题的症结所在。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日本很早即出台了《家用电器回收法》,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从而保证了回收处理的井井有条。由此可见,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已成当务之急。 有法可依是前提,但违法必究是关键,否则法律便成为空谈。新加坡对电子垃圾回收实行许可证制度,由环境局向符合资格的企业发放许可证,任何个人或机构在无牌照情况下收集废品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惩。而我国虽然也有《清洁生产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经常漠然视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对电子垃圾治理进行市场化运作,也不可或缺。欧盟作出过如下规定:每向欧盟国家出口一台彩电或一部手机,都将被征收所谓的回收费,约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此外,其他发达国家也常用价格调节、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手段,将市场因素调动到电子垃圾治理中。这些做法都取得了显著效果,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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