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预防地方不当干预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以日常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开展。日常检查由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按期开展;现场抽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成东部区、中部区、西部区三个现场检查组随机抽取不少于10家空气自动监测站、6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不定期开展。 据介绍,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进行通报,对于发现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证据确凿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