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1年国家声环境监测质量,确保声环境监测的规范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1]88号)及《2021年城市声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工作及质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4月21日至23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核查组莅临我市,开展声环境质量核查抽测工作。 核查组首先核查了淮北市环境监测站声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历史数据、仪器设备、日常质控等情况,然后进行了现场比对监测。现场工作中,核查组在我市分别抽取6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6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现场抽测比对过程中,监测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方法开展监测,抽测比对全过程实施质控措施,确保比对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在意见反馈会上,核查组对淮北市噪声监测工作给予了肯定,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淮北市站对核查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表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整改。 本次抽测工作,即是检阅又是学习,既找到了问题根源,又明确了发展方向,极大的提升了淮北市站监测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为下一步更好地服务环境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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