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环境监测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天津修订环境保护条例 监测数据将联网共享
(时间:2018-10-11 9:28:44)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10月10日至10月24 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就《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
   “环境保护条例是生态环保领域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其他生态环保单项法规具有统领作用。”王泽庆介绍说,现行的《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自1994年11月施行以来,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法律及政策文件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更高、更严的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作出新的规定。现行《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已不能与之相适应,需全面修订、出台一部新的环境保护条例,为天津市生态环保工作、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此次新修订的《草案》共八章78条,分为总则、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区域污染协同防治、法律责任、附则。与现行条例相比,最显著的变化是在条例名称中增加了“生态”一词,更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另外,在草案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明确提出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规定了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的综合措施。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草案》明确了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并建立健全环境监察、考核评价和约谈等各项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者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约谈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理机构或者排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
   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草案》明确了天津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职能分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草案》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正常运行。应当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并建立监测数据档案。
   为提高违法成本,王泽庆介绍说,《草案》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自责令改正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这一处罚的罚款额度上不封顶。
   加强区域污染协同防治
   为了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草案第六章“区域污染协同防治”,对天津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作,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建立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协商区域污染防治重大事项,开展联合检查、联动执法。二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重污染天气、环境污染事故等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商请有关省市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加强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组织开展联合科研,推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统一。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草案》还专设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保事业中来。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国内外专家学者汇聚沈阳 共商大气污染预防 
  为推动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外中小企业在环保产业技术领域发展,加速企业间成果对接与洽谈,由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gjjnhb#gjjnhb.com(#改为@)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