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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成三级环境监测网络 |
(时间:2018-4-25 8:17:13) |
4月1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召开的全省环境监测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建成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网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环保部门所属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共有114家,其中省级站1家,市级站11家,县级站102家。省级监测站监测能力达到14大类349项680个参数,市级监测站具备5大类到12大类140项左右的监测能力。全省监测系统实有人员2030人,其中省级监测站126人,市级监测站874人,县级监测站1030人,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0%以上。 具体来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面,全省已建成由169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的、覆盖13个市(区)122个县(市、区、新城和开发区)的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同时,还建有27个酸雨监测点、4个沙尘暴自动监测点、1个温室气体自动站。2017年全省累计采集、加工、分析、上报有效数据1100万条左右,有效数据获取率达98%,是全国为数不多实现县县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县级空气质量排名及发布县级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省份。省监测站每天还对西北区域、全省13个市(区)开展空气质量72小时精细化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为各级政府科学治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公众健康生活提供技术服务。 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全省82条河流、4座湖库上设置了181个手工监测断面,建成3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城市及县级城镇设置了15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手工监测点。监测数据用于全省的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上下游补偿、河长制通报,还用于对各市(区)地表水现状和变化情况的排名发布以及水质预警。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全省初步建成了1036个点位组成的国控土壤质量监测网,点位覆盖92个县(区)。2017年完成了290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制备及分析工作,出具数据1.18万个。 此外,我省还在10个设区市及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的建成区设置了1587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7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444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建成了由21个必测村庄组成的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网、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监测网、428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网、机动车尾气检测网及107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遥感监测评估网,全年累计采集、分析、上报数据733万条左右,为全省环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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