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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季度环境监测结果 8家单位存在超标排放行为 |
(时间:2018-4-16 10:01:20) |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公布一季度环境监测结果,29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有8家存在超标排放行为。 这8家公司分别为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永宁北控水务公司、达力(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灵武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 监测结果显示,今年一季度,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布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有29家,排放达标率为77.6%。其中,监测废水重点排污单位14家,排放达标率为85.7%,不达标排放企业有3家。与此同时,一季度监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5家,排放达标率约为70%,不达标排放单位有5家。在这次公布的监测结果中,除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外,其余7家均存在总磷超标现象。值得注意的是,永宁北控水务公司超标次数最多,在国家考核的6项水环境指标中,总磷、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等均存在不同时段的超标现象。 据介绍,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和有关环境管理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筛选并确定了286家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2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72家。自治区环保厅将对286家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双随机”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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