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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将对全市145个乡镇开展空气质量监测 |
(时间:2017-7-5 10:06:47) |
3日下午,记者从聊城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聊城市委、市政府今年3月印发的《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压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的主体责任,该局拟投资4100万元,对全市145个乡镇、工业园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据悉,本次新增布设145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环境空气监测站点采用国家标准方法,监测PM2.5、PM10指标,同时配备2台移动比对质控监测车,采用国家标准方法,监测SO2、NOx、CO、O3、PM2.5和PM10六项指标。监测点位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重点工业园区,其中主城区辖东昌府区,经开区,高新区和度假区共计28个,其他县市共计119个。 根据今年3月14日印发的《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2017年,聊城市环保局将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定量考核。考核采取月排名、月公开、年奖惩的形式,将每月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排名,年底对全年考核分值进行汇总并奖惩。其中,对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前八名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后五名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批评(环境质量比上年度同比改善除外),其中列后两名的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对7县(市)前二十名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后十名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批评(环境质量比上年度同比改善除外),其中列后三名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本次新增设的145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弥补了聊城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空白,有利于进一步将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层层传导至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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