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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省级考核”让数据更真实
(时间:2017-7-3 9:26:44)
  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统一运维,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省级考核 省级监测”,增强空气质量数据的准确、全面、真实,湖北省环保厅计划从8月1日起,上收全省97个空气自动站的监测权,由省级统一管理、第三方机构统一运维,改变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的局面。 
  有人形象地将环境监测称为环境管理的耳目,如果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将导致环境管理耳不聪、目不明,变成聋子和瞎子,成为摆设。不仅使环保监测体系名不副实,更会误导公众,后果相当严重。原先环境“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减轻考核压力、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加上地方环保部门的人事任命权、经费分配权等在地方,或明或暗地让环境监测部门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本该为数据真实性把关的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竟然成了“内鬼”。如: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长安区监测站站长等人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干扰空气质量数据采集等等。这不仅让人怀疑一些地方环境治理的决心,也对环保部门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准确,治理策略就很难对路,因而斩断监测数据作假这根线,是环保监督执法的当务之急。湖北上收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由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变为“省级考核,省级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收归省里后,监测站人员不再属地方行政部门直管了,地方政府对他们也没有指挥权了,从而减少数据造假的概率,从而增强空气质量数据的准确、全面、真实。
  当然,上收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后,不等于万事大吉了。就算这些监测站全部由省级统一管理,也不能绝对保证不会出现造假的情况。试想,监测站管理人员在一个地方混熟了,肯定也会有人用各种利益来引诱他们,如果一些人的素质不高,就极容易被拉拢过来,培养成“内奸”,从而沆瀣一气进行数据造假。以前有关部门到下面检查和查处时,就发生过有人向下通风报信的情况。另外,一些地方设备生产商、运维公司等,假借进行设备维护等名义,在设备上做手脚,或配合,或参与到作假的过程中,这也是常事。
  因此,上收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后,更应该加强监测制度的管理,堵住各种“数据造假”的漏洞。特别是要配备一些政治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监测工作,而且监测人员要不断地进行异地调换。另外,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系统等,要进行更加严格的在线实时监测,进行“飞行检查”等,一旦发现异常数据,要迅速追查。不管是监测站工作人员,还是设备生产商、运维公司等,一旦参与或配合数据造假,都要从严从重打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某一运营设备作假,该运营商应被清除出国内市场,以此威慑运营商。当然,我们也要提醒那些监测站的人员,设备生产商、运维公司等相关人员,监测事权收归省里后,你们的责任更大,千万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去碰监测数据这根高压线和红线,一旦没了底线,必然会遗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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