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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
(时间:2017-3-10 9:28:47) |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的工作目标。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全市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环境监测综合实验室监测分析能力。二是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汇集多部门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和数据共享机制。三是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及应对能力。加强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水体水质、土壤污染物等监测预警预报,研究核与辐射预报预警方法;提升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自动监测和预警水平;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完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四是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快速响应,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发挥监测数据对环境监管的引领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五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强化监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六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物联网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应用,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 为保障方案落实到位,我市将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专项协调机制,全面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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