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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今年将建成省级12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
(时间:2017-3-8 9:34:26) |
3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我省今年将建成省级12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年内14个市州逐步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 《方案》明确,2017年我省将建成省级12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在重点区域建成4个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基本掌握环境空气污染物的立体分布及时空变化趋势。完善全省沙尘暴监测网络建设,在白银、庆阳、平凉、天水等地建设沙尘暴监测站。在14个市州逐步开展颗粒物手工监测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成重点城市机动车尾气以及城区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和工业企业原(辅)料堆场扬尘监测系统。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区域声环境、声功能区、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网络。对交通、功能区、机场等重点环境噪声源逐步实施自动监测。加强典型噪声源预测与评估。对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铁路沿线等环境振动重点污染源开展监测试点。在兰州市开展车载噪声自动监测,试点绘制噪声地图。 各市州明年可精确预报环境空气质量 到2020年,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资源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反映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及预警潜在生态环境风险,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建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确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空气、水体、土壤监测点位100%覆盖全省县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100%覆盖全省县区和重点乡镇,噪声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地级市和重点县区,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全覆盖。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成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各市州2018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子系统,基本具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确预报能力。逐步实施水体、土壤重污染与风险预警,实现主要水体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初步掌握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预警。实现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报警。 2020年建成省级生态状况遥感监测实验室 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典型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监测网络。2017年,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典型生态功能区生态预警监测试点,建成以卫星遥感、地面生态定位监测为主,无人机和现场监测为辅的生态预警监测网络。利用国内主流卫星遥感数据,综合运用地学分析、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的遥感综合解译技术,开展不同尺度的生态状况监测与分析评估,对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 2020年,建成省级生态状况遥感监测实验室,在全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要湿地以及“四屏一廊”(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典型生态区建成地面生态定位监测站或定位观测样地,开展全天候生态监测,综合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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