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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首次公布区县水环境质量状况 |
(时间:2016-9-23 10:09:25) |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决定,从今年9月起对市辖区县的水环境质量实行月排名通报制度。22日,天津市首次向社会通报了16个市辖区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通报,今年8月水环境质量较好的为红桥区、河西区和静海区,南开区和武清区排名垫底。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是天津市继按月向社会通报区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后,在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又一举措。天津市环保局水环境保护处副处长陈津鹤说,定期通报区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旨在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天津水环境质量现状,今后排名结果将作为考核区县主要领导的重要依据,以督促区县更加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尽管天津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形势不容乐观。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介绍,在115个有效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Ⅳ~Ⅴ类水质断面26个,占22.6%;劣Ⅴ类水质断面高达77个,占67%。其中,主要污染物中氨氮平均浓度3.47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2.5倍;总磷平均浓度0.588毫克/升,超标1.9倍;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10.0毫克/升,超标0.7倍。 陈津鹤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天津将继续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制定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切实推动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三大污染源头治理。同时,强化考核问责,继续严格实施区县水环境质量月监测排名办法及相关考核问责办法,真正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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