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中央环保督察组阶段性成果汇总 |
(时间:2016-8-3 9:35:19) |
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阶段性成果汇总,截止到8月2日。详情如下: 1、河南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开展督察工作以来,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并分批转交河南省。河南省高度重视,全省各地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河南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 从群众举报问题的领域来看,主要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生态、辐射、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等方面,有的举报件涉及多方面问题。其中,大气污染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71%;其次是水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35%;然后是噪声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16%;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8%。其余,生态破坏问题、电磁辐射问题的相关举报件,分别占举报件总数的2%;饮用水源保护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的相关举报件,分别占举报件总数的1%。 从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行业来看,工业企业污染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53%;其次是生活垃圾、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社会生活中的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11%;再次是畜禽养殖等涉农行业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9%。这些问题已引起河南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河南省明确要求,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勇于面对、主动认领,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绝不姑息迁就。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追责,真正把工作上的差距补上去,把硬骨头啃下来,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扎实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的查处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保问题查办工作的通知》,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保问题交办查办要求》等文件,从依法依规、严格查办、信息公开、按时上报、责任追究、规范材料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办和上报工作。同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后,不分昼夜,迅速安排,第一时间转交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为举报问题的查办落实工作赢得时间、争取主动。7月26日,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问题督查督办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办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督办查办工作。 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河南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其中,对87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52家限期整改,75家停产整改,立案处罚43家,查封扣押71家,党纪处分95人,政纪处分121人,约谈41人,诫勉谈话154人,通报批评38人。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排放废水、废气、重金属及非法处置危废的行为立案侦查9起,依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拘留18人。 2、宁夏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宁督察综述 查办工作开展以来,银川市成立6个环保转办事项督导组,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环保追责“三办四快”直通车专项行动,截至7月31日,已问责19人,立案侦查1件,约谈29人。 石嘴山市通过快办快督每日回头看,边接办、边查处、边公开、边巩固,已问责10人。 吴忠市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情况集中检查,对转办事项倒追责任链条,已对6家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立案处罚13家,约谈24人。 固原市梳理出五大河流污染、燃煤锅炉淘汰、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污染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现场验证、督查督办、限期销号,并对14家马铃薯淀粉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中卫市成立督办查办、问题排查、资料备查等8个工作组,对转办事项严肃查处整改,对环保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截至7月31日,宁夏累计转办224件,责令立即整改47件,限期整改52件,停产整改25件,立案处罚27件,关停取缔企业6家,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2人,约谈53人,问责29人。 3、黑龙江 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黑龙江省转办了11批次464件环境信访问题线索(其中含重点督办案件76件),前7批的299件中已办结153件。截至7月28日,黑龙江省已依法依纪对群众举报属实的7起环境违法案件共22人予以问责,其中第二批对3起环境违法案件共10人予以问责。目前,全省已经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4人,停止职务1人,调离岗位5人,警告8人,严重警告2人。 3省超60人被问责 4、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日通报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后,交办了一批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广西迅速进行查处、立行立改,目前已有112人被问责。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黎敏介绍,截至8月1日12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广西交办87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现已办结519件,主要涉及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目前,广西共问责112名责任人员,包括8人被行政记大过,2人被行政降级,1人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5、云南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工作以来,共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32件,其中,来电举报402件,来信举报30件。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7月30日18时,已办结212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方式,对3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昆明市问责4人、玉溪市问责4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问责4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问责14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问责9人。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自7月15日进驻云南省后,陆续向云南省移交11批次297件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目前,案件线索已全部转交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办理。 7月28日,云南省发出《关于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把依法查处环境问题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项明确办理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进行重点整治。 目前,云南省已约谈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10人次,采用通报批评等问责方式,问责干部2名、工作人员1名。 6、江苏 7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入江苏省开展工作以来,已分8批交办522件环境信访问题。全省各地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截至7月24日,已办结公布106件,其中对72家企业责令整改,关停取缔6家,立案处罚42家,行政约谈8起,责任追究13人。同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起,行政拘留14人。 7、江西 自7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江西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办理力度,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西交办333件环境信访件,目前已办结141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起,刑拘1人,行政约谈8起,问责21起。 8、内蒙古 截至7月3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6批共773个,已按时限要求办结完成了前10批共计359个问题,依法依规约谈81人,问责104人,立案侦查16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21人,立案处罚52件、罚款883万元。各盟市已在新闻媒体公开查处整改307个,其他问题的调查整改和公开公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同时内蒙古印发了《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从下半年开始对12个盟市的环保督察工作。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