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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广东揭阳市环保违法严重 市委市政府责任落实不够 |
(时间:2016-2-22 9:58:37) |
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官方网站近日公布了对广东揭阳市环保综合督查情况。督查指出,揭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市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水平低、难度大,面临的环境违法问题非常突出。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5年6至9月对广东省揭阳市开展了环保综合督查。 一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形势严峻。“十二五”前4年,揭阳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仅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量的21.4%和16.7%,离目标要求相差甚远,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够。揭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部门间联系不够紧密,基层监管能力较弱,露天焚烧垃圾屡禁不止,工地扬尘、泥头车遗撒等问题突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进展缓慢。 三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足。练江揭阳(普宁)段大多为黑臭水体,污染严重长期未得到改善,偷排废水、非法处置污泥等问题突出。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较大隐患,部分水源保护区内有采砂、垃圾堆放点以及畜禽养殖等违法项目,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榕江南河和引榕干渠水质均未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揭阳市2014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37.8%,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72%。“十二五”期间污水处理厂建设仅完成规划任务的16%,远不能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要求。 五是部分行业和企业环保违法问题突出。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大量存在,现场检查的造纸企业中超过50%的企业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扩建的违法行为;两家大型钢铁联合企业违法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长期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大量小纺织印染、凉果、造纸、五金等家庭作坊式企业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或者治理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偷排、直排行为。 六是地方政府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揭阳市尚未出台明确地方党委和相关政府部门环境保护职责的系统性文件,尚未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未对污染防治和减排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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