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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长治市多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
(时间:2013-9-22 11:38:54) |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就群众反映的山西省长治市王曲电厂等企业环境问题,责成山西省环保厅调查处理。 长治市共有煤矿125家,其中,40家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能够达标排放;85家处于停产或基建阶段。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等24家煤矿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等89家煤矿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等4家煤矿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煤矸石堆场;山西显王煤业有限公司等3家煤矿煤矸石随意堆放。 长治市环保局责令,24家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煤矿尽快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在未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建设;89家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的煤矿按环评要求建设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规范的煤矸石临时堆场,基建阶段产生的煤矸石必须用于工业场地回填、制砖等,完善煤矸石运送、销售等记录。 长治市共有火电厂10家,除襄垣县诚丰电力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外,其余9家火电厂已经环评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存在的环境问题有:襄垣县诚丰电力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临时堆存的灰渣无防尘措施,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灰场部分未覆土,“三防”措施不健全。 长治市环保局责令襄垣县诚丰电力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并履行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和霍氏自备电力有限公司完善粉煤灰堆场“三防”措施,按环评要求及操作规程要求及时对粉煤灰覆土、压实,避免出现扬尘污染;10家火电厂加强灰场操作面的管理,操作过程中及时洒水抑尘,避免二次扬尘污染,加强粉煤灰运输管理,定期对运灰道路进行清扫,保持运灰道路干净整洁。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存在问题的火电厂已对粉煤灰堆场降尘措施进行了改进。 举报材料中共涉及砖厂56家,经核实,实际为54家,正常生产的有35家,其中,8家环保手续齐全,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27家存在环保手续不全、原料堆场未建设挡风抑尘网等问题。其他的15家停产,4家已拆除。存在的环境问题有:潞城市鼎天伟业墙材有限公司等10家砖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黎城县盛利建材有限公司等32家砖厂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屯留县晋鑫建材有限公司等27家砖厂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存在原料堆场未建设挡风抑尘设施、部分原料露天堆放、传输系统未密闭等问题。 长治市环保局责令10家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砖厂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32家未经竣工环保验收的砖厂停产整改或限期整改,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尽快履行竣工环保验收要求;27家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砖厂停产整改或限期整改,按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襄垣县虒亭镇小河村砖厂等4家砖厂已拆除生产设施,长治市郊区志云乾坤砖厂等15家砖厂已停产整改。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责成山西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责成山西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同时,将上述案件纳入环保后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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