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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长治市长承认迟报污染 苯胺泄漏仍有3大疑点未解 |
(时间:2013-1-8 9:35:04) |
山西长治2012“12·31”苯胺泄漏事故发生5日后才上报引起公众强烈质疑。7日,长治市市长张保及肇事方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党委书记王俊彦初步解释了“未及时上报”的原因:一是事故发生时企业上报给长治市环保局的苯胺泄漏量仅为1至1·5吨,长治市政府接报后认为数量小可由企业和环保局自行处置;二是长治市有关方面、天脊集团在5天里“专心治污”,直到今年1月5日11时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高达8.68吨后,长治市政府才在当日17时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向下游的河北、河南省通报。 截至记者发稿时,围绕着“12·31”仍有三个疑点悬而未解:原本应该封闭的苯胺罐区为何有条“捷径”直通河流?苯胺外泄量上报的一直都是1至1.5吨,但到第5日企业才“知道”是8.68吨,企业除“迟报”之外是否还有谎报?为何山西泄漏的是苯胺,而污染河北漳河的却主要是挥发酚?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有其他污染源? 现场 污染企业仍在排污水 长治市政府报告称,本次苯胺泄漏事故影响到浊漳河山西流域80公里河道,涉及两万余人,没有出现人畜伤亡。 但在辛安村、实会村,有村民反映天脊集团排污渠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已有数年。“这条沟一直排臭水,好几年了。”一位辛安村村民说,“自从沟里开始排污水,河里鱼就少了。”另有一位村民表示了对地下水水质的担心:“要是沟里的污水渗透到井水里,该怎么办啊?” 回到发生泄漏事故的天脊化工集团,这座据称已停业整顿的大型化工厂正笼罩在一片片浓稠的烟气中。位于厂区东南侧的排污渠总阀处仍有污水流出,在蒸腾着轻烟的同时,还不时散发着刺鼻的臭味。 6日,陆续有记者出现在天脊煤化工集团门口,但都无法进入。记者询问:“这两天所有的生产都是照常进行的是吗?”门卫答:“对。” 影响 河北邯郸很“受伤” 1月5日到6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水污染突袭河北邯郸,一场毫无征兆的大面积停水让邯郸市民很“受伤”。 邯郸市政府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邯郸市官方1月4日下午接到水利部漳河上游管理局通报说,漳河上游山西境内出现大量死鱼,邯郸方面立即进行了排查,于当晚发现山西河北交界处河道有死鱼现象,显示可能出现了污染。邯郸市连夜迅速对邯郸境内漳河沿线以及邯郸水源地岳城水库等进行排查监测,5日初步确定河里有挥发酚等污染物。但山西长治方面直到1月5日下午才正式通报邯郸市,称2012年12月31日一家企业发生苯胺泄漏,对邯郸水源地上游造成了污染。 记者在邯郸当地采访时,许多市民对山西方面迟报信息表示不满。一位姓苗的市民告诉记者,如果山西方面早点告诉邯郸,也不至于现在闹得邯郸人不得安宁。 “除了直接的停水损失,还有更多水产养殖业的损失目前很难估量,我们养鱼用的水都来自漳河,目前虽没有显示异常迹象,但万一将来鱼死了算谁的责任?而且估计市场上很长一段时间没下家敢买这一区域的鱼。”岳城水库附近一位渔民说。 疑点 污染物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苯胺泄漏事件发地——山西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区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进出需要经由一座类似天桥的铁架,以翻越围墙。 然而,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通往雨水处理池的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经由地形引导流入管道进入雨水处理池后排入浊漳河;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然而,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竟是打开的!这直接导致当日38.68吨苯胺经过排水系统直排浊漳河,尽管天脊集团拦截下了30吨苯胺,还是有8.68吨的苯胺排入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体污染。 迟报之外是否还有谎报? 尽管仍未明确承认是“迟报”,但7日上午,长治市市长张保承认“未及时向省政府上报有关信息”并作出道歉。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次“苯胺泄漏”信息报送路线图是这样的: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这意味着泄漏发生在7时40分以前;12月31日18时,长治市环保局接到天脊集团报告泄漏苯胺1至1.5吨,报送市政府后的结论是自行处理;2013年1月5日上午,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环保厅随即通知长治方面;1月5日11时,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达8.68吨;1月5日17时,长治市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里随即报告给国务院。 而根据山西省2011年制定的《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政府应当在当天就接到报告并上报。 “12·31”事故迟报不仅体现在纵向上,还表现在横向上:5日下午,长治市才向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 除了迟报,企业是否存在“谎报”同样存有疑点。记者了解到,天脊集团在苯胺泄漏后一直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仅为1至1.5吨。根据市长张保的说法,此数量等级污染“自行处理即可”,导致地方政府未能及时向上报。 而5日上午,天脊集团突然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为8.68吨。那么,前4日企业一直报告1至1.5吨是计算错误还是谎报?有关方面对此一直没有给出具体说法。 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 此次“12·31”环境突发事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山西方面是苯胺泄漏,但是造成河北方面停水的主要污染物却是挥发酚。 河北方面数据显示,5日,在浊漳河河北入境处,挥发酚浓度高达0.644毫克/升,超过国家地表水单位标准127.8倍。邯郸市政府1月5日发布公告称,邯郸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漳河上游浊漳河山西境内发生了事故性污染物排放,但当时山西方面并未明确指出是苯胺。 山西苯胺泄漏,河北却是挥发酚超标,有关专家认为,苯胺不在特定条件是无法生成挥发酚的。那么,挥发酚从何而来?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污染源? 山西省政府6日召开会议,要求从浊漳河晋冀交界处往回倒查其他污染源。目前,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此外,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7日凌晨说,国家有关部门已现场对岳城水库进行全面采样和检测,尚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但河南省安阳市方面的监测结果却显示,安阳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并超标。 同样是针对岳城水库的检测,为何会有不同的结论?对此,事故处置工作组尚未作出解释回答。 2012年 12月31日7时40分 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 12月31日18时 长治市环保局接到天脊集团报告泄漏苯胺1至1.5吨,报送市政府后的结论是自行处理 2013年 1月5日上午 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环保厅随即通知长治方面 1月5日11时 天脊集团向长治市环保局报告苯胺泄漏达8.68吨 1月5日17时 长治市最终书面向省政府报告,省里随即报告给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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