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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南京二氧化硫浓度短暂飙升 |
(时间:2013-1-7 10:05:28) |
因局部断电,导致南京金陵石化公司和第二热电厂部分污染处理设施停运,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1月5日,南京市二氧化硫浓度出现局部、短暂的飙升。 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即刻作出批示,要求严查。分管副市长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 据了解,虽然二氧化硫浓度上升,但并未突破国家规定的小时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当日南京全市空气质量维持在良好水平。 记者从南京市环保部门获悉,1月5日早上8时起,玄武湖、草场门、山西路和奥体中心监测点二氧化硫浓度异常升高。到上午10时,建成区二氧化硫浓度指数超过100微克/立方米,玄武湖监测点浓度最高,达319微克/立方米。10时起,风向由北风转为西北风,城区玄武湖、山西路等监测点二氧化硫浓度迅速下降。到11时,全市二氧化硫浓度指数为96微克/立方米,但仙林大学城监测点二氧化硫浓度异常升高,小时浓度达407微克/立方米。12时,城区玄武湖、山西路等监测点二氧化硫浓度开始恢复正常,达到150微克/立方米的二级日均标准以内。但仙林大学城监测点二氧化硫浓度仍呈显著上升趋势,小时浓度最高值达425微克/立方米。截至下午5时,仙林大学城二氧化硫浓度已经下降至47微克/立方米。 据悉,1月5日早上5点12分,由于龙王山变电所发生故障,南京金陵石化公司和南京第二热电厂等企业电力供应全面中断。断电后,金陵石化公司生产装置停运,生产装置内的酸性气体回收效率降低,废气超标排放。恢复供电后,第二热电厂和金陵石化公司热电分公司锅炉在点炉过程中,由于生产负荷和炉温偏低、脱硫等污染防治设施无法运行,导致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 目前,环保部门已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两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一场由于断电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可能并未直接感受到空气质量的变化或影响,但即便如此,也应引起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应加强应急管理,即使在突发状况下,企业也应保证每一台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南京市环保部门认为,要缓解南京市当前的环境压力,就必须切实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控制煤炭总量、压减煤炭消耗、降低排放强度。必须以环境准入标准、治理措施和执法手段三管齐下,关停一批落后产能。据悉,今后3年,南京市将不再批准新建增加煤炭用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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