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注册会员 | 忘记密码 | 退出
关键字:
政策法规|废气治理|噪声控制|环境监测|固废治理|清洗与清理|环保前沿|环保技术|土壤修复|绿色建筑
化工|水处理|环保设备|国际视野|企业动态|技术专题|人物访谈|推荐案例|
>>首页 >> 商业资讯 >> 噪声控制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订阅社区杂志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噪声污染防治焦点问题
(时间:2021-8-19 15:40:12)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8日就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但噪声污染多发、多样,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李锐委员说,当前草案对噪声污染概念的界定不够全面,不能涵盖所有干扰他人生活的噪声污染情形。比如在类似于妇幼保健院和其他有静音要求的噪声敏感区域产生的声响,可能分贝未超过排放标准,但也会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和不利影响,建议对噪声污染的概念进一步研究修改。
  刘修文委员也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噪声污染的概念。如果一个区域内有多个噪声叠加排放,就单个声音而言并未超出相关标准,但区域内总体监测来看已经超标。建议草案对此类噪声污染加以考虑,并从统筹建设、合理布局等角度进行有效防治。
  社会生活噪声在群众举报中占比较高。白春礼委员提出,建议居民饲养的动物应当合理管理,避免夜间鸣叫扰民。对于流浪无主动物,可申请公安机关捕获,交由动物管理机构看管。
  白春礼委员还建议,在居民住宅区因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事由鸣放鞭炮应控制在合理范围,事先与物业协调区域与时段,避免鸣放时间过长造成噪声污染。因当地风俗需要唱戏等发出声响的,要严格控制时间和区域,不得干扰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李钺锋委员提出,在执法实践中,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工作往往涉及公安、生态环保、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协调难度大等情况。建议草案进一步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的规定,加大执法过程中的工作协调,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更大合力。
  此外,还有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地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支持农村地区加强噪声污染监测与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关闭窗口打印该页
推荐图片
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发布 
  7月8日,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2021中国生态环境产业高峰论坛”在成都举行。会上,“2021中国环境企业50强榜单”发布,并对上榜企业授牌。   ▲环境商会秘书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上有名 | 加入收藏 | 意见反馈
网站服务热线:010-56350733 媒体合作:010-56350733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769209918@qq.com
经营性网站许可证京ICP080572 京ICP备09007515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