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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启动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 |
(时间:2020-9-18 10:09:54) |
从现在起,海门区启动海门城区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日前,海门生态环境局与34家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噪声防治及扬尘管控承诺书。 据介绍,海门城区现有在建工地约34个,大部分已落实工地围墙围挡密闭施工、道路硬化、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等要求。但少数参建单位仍存在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工地雾炮闲置、裸土未覆盖等问题,工地扬尘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海门城区共受理647件环境投诉,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为219件(不包括当日重复投诉),占比34%。建筑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行为频发。 海门区要求该区在建工地全面落实扬尘管控“6个100%”,施工作业期间,喷淋系统应每4小时开启一次,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0分钟;土方开挖和回填、地基基础、路基、绿化等施工期间,喷淋系统应每2小时开启一次,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海门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单位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严格执行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日期三日前向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获得《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同时向附近居民公示。 据悉,海门区还将建立部门和属地政府联动机制。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日常监督;海门区攻坚办组织常态化督查,定期通报;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项整治,组织突击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夜查,并同步进行噪声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被通报或处罚的施工单位,除降低环境信用评定等级外,还将建议住建部门作为今后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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